导语:本篇文章公积金经验网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南京买完房如何提取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南京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怎么操作?提取公积金业务流程:
【1】登录我的南京APP。
【2】点击右下角“我的”,找到并点击“公积金”。
【3】进入“公积金”页面后,点击【业务大厅】。
【4】找到提取业务,然后根据提取的原因找到相应的自助办理业务,我们以租房为例。
【5】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
【6】然后填写婚姻状况等。
【7】选择好婚姻状况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租房提取信息页面,如下图,可以根据您的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您无补贴账户,则只能选择公积金账户。
提取资料:一手房需要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首付款发票、提取人证明;二手房需要身份证、房产证、完税证、房屋买卖合同、提取人证明。
其他公有房、单位集资房、经济适用房需要相应的证明材料。
【8】在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提取金额,我们可以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安全验证(刷脸验证或短信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
【9】在提取成功之后就可以选择退出。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南京 住房 公积金提取 流程如下: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 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 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 公积金 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0
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依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向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
5、职工应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2南京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1、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法规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二、办理要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2、首付款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本地购房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提取期限
自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五、提取额度
1、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
六、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职工持提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为支付房租的,需提供所在公司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申请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离职证明;
4、申请人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没有重新工作达五年时间,则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如是出国定居的,则需提供相关定居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单位核实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职工携带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书到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开具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缴存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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